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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拒载三次 终身不得从业

发布时间: 2015-10-10 | 来源: | 访问量: 31748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9-24


   下月起,全市的哥的姐将陆续规范统一着装、推广普通话,拒载3次的车辆将吊销从业资格证,且终身不得从事营运。昨日,市客管处对全市57家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提出规范,要求优质经营。

    

   根据规定,出租车拒载投诉一经查实,将依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对驾驶员给予处罚:第1次处以500元罚款;第2次扣满质量信誉考核12分,并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参加复训,复训不得少于18学时;第3次吊销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营运。

    

    即日起,多部门将组成稽查专班,在“三站一场”等重点地区对拒载等劣质服务开展专项整治。

    

    此外,还规定,下月起驾驶员营运时穿着统一工装,保持干净整洁。

    
    据了解,管理部门将法制教育列入经营企业对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内容,挑选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律师组成普法活动讲师团,赴各个企业举办法律知识普及及培训系列讲座,保证每人每年法制教育不少于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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