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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钧跃:网络媒体的信用标准建设

发布时间: 2015-11-11 | 来源: | 访问量: 42476

来源:网信办网

发布时间:2015-10-28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10月28日做客“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从信用标准化建设角度探讨网络媒体的诚信建设。

 

    信用标准是网络媒体的诚信指南

 

    林钧跃认为,“对于网络媒体来说,信用标准是建立内部自律性的诚信制度指南。”

 

    他认为网络媒体是编制、发布、传播新闻信息的特殊企业,属于社会信用体系调整的范畴。信用标准是对现行的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补充,提供技术性的操作方法,保证法律法规的落地。

 

    信用标准不仅能帮助网络媒体建立内部的诚信制度,而且能够帮助监管部门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其监管效率。

 

    建立“信用档案”防范不诚信风险

 

    林钧跃介绍,网络媒体应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自己的诚信行为,并且要明确怎样的行为诚信、怎样的行为不诚信和怎样的管理才能避免这些不诚信的行为发生。

 

    林钧跃同时建议,网络媒体建立“新闻检察官制度”,由专人负责,站在监管的角度来检查信息采编、转载、发布的情况,防范不诚信的风险,也可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自身诚信状况进行检测,提出改进方案。

 

    指标评价诚信等级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林钧跃讲到,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考虑制定关于新闻单位的诚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把新闻单位根据流量、覆盖面等指标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确定新闻单位产生失信的可能性是多少,应该怎么处理。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其中包括“黑名单系统”和一些年检制度。“黑名单系统”不仅仅是黑名单,还包括达不到黑名单标准的灰名单,诚实守信的红名单,预警警示的黄名单。

 

    通过评价从业人员做的事情评价他的诚信等级,比如他负责编辑和转载的东西有没有断章取义,有没有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歪曲事实,这些都会影响他的诚信等级。如果评价等级很低的话,从业人员要想办法纠正,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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