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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最低能贷70万 信用卡逾期6次不予贷款

发布时间: 2015-12-10 | 来源: | 访问量: 38063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5-11-18


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放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调整国管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最低额度上调20万元,最低可贷70万元。而首次贷款结清的,可再次申请。新政从本月12日起执行。

 

首次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申请

 

新政加大了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支持力度。具体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

 

信用卡2年内6次逾期不予贷款

 

虽然加大了对自住类购房的贷款力度,但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在征信体系上做了严格规定,完善了征信记录使用标准。

 

具体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而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则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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