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武汉新闻
武汉招录公务员等须考核个人信用
来源:楚天金报
发布时间:2016-1-29
昨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透露,武汉将全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招录公务员在内的多项事务须考核个人信用。
根据《办法》规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不仅涵盖该单位基本信息,还包括奖励、偷税逃税、违反劳动用工、重大事故等;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以及荣誉、欠税、行政刑事处罚等。
同时,武汉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给予政策支持,对严重失信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办法》提出,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人员招录、国有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活动中,应当将单位或者自然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关于推广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实行地方融...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加强地方融...
实时热点 “这是有温度的就医快速通道”
实时热点 天降白酒大单?小心背后陷阱!
实时热点 一张上门需求“热力图”服务119万...
实时热点 崇仁路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实时热点 免试入学拿研究生学历?天上掉的馅饼...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