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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排名出炉 湖北位列第六

发布时间: 2016-06-22 | 来源: | 访问量: 33290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时间:2016-6-16


6月16日,从湖北省发改委了解到,全国各省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结果出炉,湖北省位列全国第六名,考评得分为“良好”。


从考评得分情况看,江苏、天津、辽宁、广东、安徽5省市为“优秀”等次,湖北、四川、陕西、山西、浙江5省市为“良好”等次,贵州、北京、黑龙江、山东、江西、内蒙古6个省市为“合格”等次,其余16个省市考核不合格。


近年来,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先后出台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制度文件,逐步构建了“顶层设计+信用运行+支撑保障”的制度框架;在平台建设方面,“信用湖北”网站已上线运行,并成功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初步实现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在信息标准方面,梳理编制并发布了《湖北信用信息目录》、《湖北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国内第一个同类地方标准),可实现与国家统一代码平滑对接。


从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看,各省区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国家发改委表示,6月底将再次对各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进行考核,对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9月底前仍不合格的,将书面通报至有关省级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各省区市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工作上需做到“十个务必”:一是务必尽快搭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务必建立数据长效更新机制;三是务必提高地方平台互联互通范围;四是务必加强牵头部门自身信息归集工作;五是务必提升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六是务必做好信用信息应用服务;七是务必推送足量信用信息到信用中国网站;八是务必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九是务必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公示;十是务必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目前,国家已对全国36个副省级、省会城市,259个地级市,361个县级市建立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级和预警制度,下半年将覆盖到所有县市。待制度完善后,将对排名靠后的城市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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