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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日起日照电力客户欠费将纳入银行征信

发布时间: 2016-08-31 | 来源: | 访问量: 23453

来源:中国山东网

发布时间:2016-8-25

 

记者自日照供电公司获悉,自9月1日起,日照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对欠费、窃电、违约用电等违规违约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年底前,根据“信用日照”规划建设方案,企业与个人用电交费信息也将纳入日照市社会信用体系。

 

为开展好客户告知工作,目前,国网日照供电公司成立以领导班子为首的征信宣传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征信宣传推广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各区县相关部门将《用电交费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告知书》《常用电费交费(查询)方式介绍》等发至该公司各单位和县公司联系客户签收,并在日照电管家微信公众平台为电力客户推送告知信息,全面普及该规定。

 

据介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会被列为失信行为:经查实,存在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客户;客户12个月内产生2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费的行为;客户因自身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行为。

 

“如果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各部门将提交《山东省电力公司失信客户新增审批表》提供证明材料,然后汇总统一报送省公司。”国网日照供电公司营业及电费室副主任丁立梅介绍,已被纳入征信系统的电力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撤销失信记录。(日照日报记者史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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