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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星级评定法”高效管理小微调查企业

发布时间: 2016-09-28 | 来源: | 访问量: 30278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9-13

 

针对小微企业调查样本多、分布广,报表催收难、管理难问题,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灵活运用《企业调查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企业配合度、报表质量等方面情况对样本企业进行“星级评定”,通过科学管理样本企业,进一步提升调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星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对调查工作的协作情况、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等三方面。其中,企业对调查工作的协作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拒报、迟报,是否按时参加业务培训会,是否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等内容;企业调查基础工作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明确承担调查任务的报表人员,是否建立统计原始台账等内容;企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企业对异常变动数据是否做出合理解释等内容。

 

星级评定方法:按100分制计分,对评定内容逐项细化为可直观评定、量化打分的扣分标准,然后根据企业每月报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年底计算月平均得分,作为星级评定依据: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的为“3★企业”,90-94分为“2★企业”,85-89分为“1★企业”。85分以下企业为“待定级企业”。

 

星级评定运用: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日常监管、年度表彰和数据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三星的企业,作为推荐省级表彰的首选企业;被评为二星以上的企业,作为市级表彰的首选企业;待定级企业作为企业走访和数据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纳入报表期质量监控的重点进行跟踪监管,直至评上星级企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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