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站内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湖北新闻

湖北试行价格信用管理办法 严重失信者上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01-06 | 来源: | 访问量: 30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5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昨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建立健全我省价格信用制度体系,该局近日印发了《湖北省价格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倡导价格守信,惩戒价格失信行为。该《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办法》提出,对守信者,相关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在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外贸出口、上市融资、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行业检查中,不列入日常价格检查、专项价格检查范围或者减少检查的次数。

 

对失信者,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在行政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措施;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支持;限制担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业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据介绍,为配套《办法》实施,省物价局将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其中,将信用等级为守信、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信用主体纳入价格诚信典型“红名单”,将有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纳入价格失信“黑名单”,并将名单推送至“信用湖北”等专题网站集中公示。

 

省物价局表示,失信经营者如认为已整改到位,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信用修复后,按照规定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其原始失信信息将被归档管理。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