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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企业诚信评价办法
来源:信用湖北
发布时间:2017-06-06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等方面受影响。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据介绍,本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级别。A类企业要求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且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若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可评为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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