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国内新闻
扩散!这样的企业和人,我们正在寻找……
来源:信用合肥
发布时间:2017-06-19
你听说了没有,
合肥发生了一件大事,
正在全城搜索一批企业和个人,
政府还要给他们发“福利”了
快来看看,你身边有没有……
评选
企业诚信经营,个人信守承诺。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建议他们来参加“十大诚信企业”“十大诚信个人”评选。
在“6.16合肥信用日”活动现场,合肥市正式启动首届合肥市“十大诚信企业”“十大诚信个人”推荐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将接受市民投票。
“十大诚信企业”
参选范围:
在合肥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两年及以上的企业。
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发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近3年内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过行政处罚或通报。
3.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信用安徽网、信用合肥网)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十大诚信个人”
参选范围:
具有合肥户籍的市民和在合肥市居住或工作2年及以上的外地人员。
选评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近两年内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个体工商户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照章纳税,无失信记录,开业经营至少两年以上。2.近3年未接到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
评选材料
“十大诚信企业”
1.诚信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等。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报告。
5.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无税收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等实际情况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6.申报企业要对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
7.其它资料。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十大诚信个人”
1.诚信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信用报告。
4.事迹材料。申报个人要对其典型事迹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1500字以内)。
5.其它资料。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企业、个人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情况,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组织机构
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下,成立首届合肥市“十大诚信企业”“十大诚信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评选步骤
采取属地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或个人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对所辖区域的申报企业和个人开展初步审查。候选人需在本地区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初步公示。初步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在申报表“初审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于7月31日前将评选审查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分别推荐诚信企业、诚信个人4至6名。
各级各类企业及社会公众也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于7月20日之前,直接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16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联系电话:63538582,电子邮箱:xyhf616@163.com。)
评选公示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意见,初步评选出“诚信企业”20家、“诚信个人”20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信用合肥”等网站制作专题页面,组织群众网络投票。结合群众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十大诚信企业”“十大诚信个人”名单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表彰大会
召开首届合肥市“十大诚信企业”“十大诚信个人”表彰大会,对诚信企业、诚信个人颁发奖牌、证书;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获得荣誉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展示其诚信形象。
联合激励:“诚信”不仅是一种荣誉,获得评的企业和个人还能享受众多激励政策:在行政审批等事项中,对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实施情况提供“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税收、融资等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关于推广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
实时热点 “这是有温度的就医快速通道”
实时热点 天降白酒大单?小心背后陷阱!
实时热点 一张上门需求“热力图”服务119万...
实时热点 崇仁路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实时热点 武汉工人有力量
实时热点 日赚万金“馅饼”背后,必然是个巨大...
实时热点 @毕业生,小心这几类求职陷阱!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