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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7-08-01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截至7月24日,全国已有33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中陕西省8家、江苏省8家、四川省6家、江西省6家、广西壮族自治区4家、湖南省1家。
国家工商总局于2015年12月底出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10类情形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相关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这是工商总局出台的最严厉的信用惩罚措施。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此外,其他政府部门也会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比如在青岛,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青岛市招投标活动;在福州,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企业的当事人在投融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内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7-08-01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截至7月24日,全国已有33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中陕西省8家、江苏省8家、四川省6家、江西省6家、广西壮族自治区4家、湖南省1家。
国家工商总局于2015年12月底出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10类情形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相关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这是工商总局出台的最严厉的信用惩罚措施。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此外,其他政府部门也会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比如在青岛,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青岛市招投标活动;在福州,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企业的当事人在投融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内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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