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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赖穿一条裤子”的银行就该被严惩
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2017-08-24
在北京二中院受理的一起强制执行案中,执行法官前往吉林某银行对被执行人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存款进行扣划。经法院多次督促,吉林某银行拒不协助法院扣划案款。北京二中院于是对该银行依法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记者获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对协助执行人作出最高额罚款决定。目前,银行已经缴纳了罚款。
北京二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在吉林一家银行存有钱款,而且还很“丰盛”,是2.6亿元。然而遗憾的是,就在执行法院要划拨欠款的时候,银行方面拒不配合,一次次执法都被拒绝了。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北京二院决定依法对这家银行进行惩罚,罚金是100万元。
欠款不还原本就是违法的。而本来有着还款的能力,也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更是不能宽容的事情了。这是对法律的藐视。如此老赖当然需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可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仅是老赖,还有老赖存款的银行。银行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支持法院判决,与老赖划清界限。可是,这家银行明显是“与老赖穿同一条裤子”。在法律威严面前,在社会正义面前,他们选择了“站在老赖一边”。
银行的想法也可以理解。老赖将钱款存在银行里,是对银行的信任,也成为了银行的一大客户资源。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客户财富,就会失去信任,失去客户。但是,银行不能忘记了自己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你需要保护的是守法客户的财富,而不是助纣为虐,而不是帮助不守法的老赖维护财富。一方面,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方面这也助长了不法人员的嚣张,让老赖更加厚颜无耻了。
现实社会里,有这种想法的银行还是很多的。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银行有老赖的存款,可是在法院要求协助调查的时候,却声称老赖在这里没有存款。更有甚者,在接到了法院协查通知之后,给老赖通风报信,帮助他们转移存款,给法院的执行设置障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以予以罚款。“与老赖穿一条裤子”的银行就该被严惩,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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