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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禁毒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5-17 | 来源: | 访问量: 19439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中新网

 

《武汉市禁毒条例》修订稿征意见

 

快递不报告疑似毒品最高可罚5万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布《武汉市禁毒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时隔8年后,《武汉市禁毒条例》再次迎来大的修订。意见稿规定,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收寄验视制度,发现邮寄和快递的物品内夹带疑似毒品的,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毒品管制,意见稿规定,邮政、物流和快递企业应当建立收寄验视制度,发现邮寄和快递的物品内夹带疑似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货物代理、报关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品名、数量,发现走私疑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网络传播涉毒违法犯罪信息。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利用网络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传播涉毒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停止传输、保存记录、删除违法信息、防止信息扩散、留存后台日志等措施。未采取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网络运营单位停业整顿1月至3个月。

 

意见稿还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设立戒毒中心,配备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将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区政府按照禁毒社会工作者与吸毒人员1:30的比例,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招录禁毒社会工作者,建立与其学历资历、职业资格、职业能力、岗位业绩等相适应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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