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国内新闻
税务部门鼓励“黑名单”当事人修复信用172户当事人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
来源:信用湖北
发布时间:2018-07-05
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4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推动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340件。其中,2018年1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偷税案件497件,占比1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50件,占比74%;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34件,占比8%。
税务总局组织各省税务部门对“黑名单”当事人惩戒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各级税务机关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15080户次,如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企业信用降为D级554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6170户次;提高税收检查频次3500户次等。
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会签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近10个联合惩戒备忘录;与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将上半年公布的2781件“黑名单”全部推送至同级相关部门,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2.5万户次。截至2018年6月,6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7456户当事人被推送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
为了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李国成介绍,税务总局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已有172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一张上门需求“热力图”服务119万...
实时热点 崇仁路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实时热点 @毕业生,小心这几类求职陷阱!
实时热点 日赚万金“馅饼”背后,必然是个巨大...
实时热点 武汉工人有力量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深化国内贸...
实时热点 警惕!恶意文件窃取公民信息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夯实国内贸...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