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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7-10-31 | 来源: | 访问量: 37975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12

 

武政规〔201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日零时止,通行本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通行费。

 

本通告所称“九桥一隧一路”是指: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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