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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
学位〔2018〕18号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做好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
附件: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
(按单位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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