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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老赖”机票难求,多年积案一朝案结

发布时间: 2016-01-18 | 来源: | 访问量: 50652

武汉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何某、何萌某仲裁一案,经仲裁庭裁决何某、何萌某连带支付武汉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15744元及滞纳金6388.47元,并承担仲裁费1630元,合计人民币23762.47元。


因两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申请人遂于2010年6月21日向江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财产调查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电话多次联系,两被执行人也拒不到庭,后被执行人更换了手机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申请执行人因此多次催执。


就在执行工作陷入重重困难之时,被执行人何某突然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法定义务。原来,失信名单制度建立之后,法院依法将何某、何萌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而导致被执行人何某购飞机票去参加女儿婚礼时被限制购买,这才出现何某主动要求立刻履行法定义务,缴清执行款的一幕。何某同时希望法院立刻将其从失信名单库上予以屏蔽,使其能购买飞机票参加女儿婚礼。目前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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