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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失利,“老赖”主动认错

发布时间: 2016-01-19 | 来源: | 访问量: 50404

史某与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1、向申请执行人赔付人民币2135.68元;2、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57元,公告费人民币260元;3、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承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5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谢某下落不明,且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依法做出终本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谢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7月26日,被执行人谢某主动联系法院,称其通过公务员笔试考试后,在政审时审查到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而无法通过政审。谢某在电话中主动承认了法律意识不强的错误,表达了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次日,被执行人谢某向法院自动履行了全部案款人民币2802.68元(含执行费人民币50元)。鉴于被执行人谢某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并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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