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联合奖惩 >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国家将对科研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为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9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文件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责任主体,包括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项目的承担人员、评估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服务人员和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获奖人、提名人等自然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全国学会等法人机构。
根据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暂停或取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人资格;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资格、院士被提名(推荐)资格;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关于推广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
实时热点 “这是有温度的就医快速通道”
实时热点 天降白酒大单?小心背后陷阱!
实时热点 一张上门需求“热力图”服务119万...
实时热点 崇仁路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实时热点 武汉工人有力量
实时热点 日赚万金“馅饼”背后,必然是个巨大...
实时热点 @毕业生,小心这几类求职陷阱!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