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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不文明交通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

发布时间: 2018-11-20 | 来源: 信用湖北 | 访问量: 17100

近日,阜阳市发布了关于征求《阜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提出将不文明交通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也就是说,涉及到交通违章等不文明交通失信行为将在信贷、保险等多个方面直接影响交通参与人。

据悉,信用名单将按照处罚轻重、责任大小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等级,且记录案底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5年。其中:一年内现场查处交通参与人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记录5次以上,或累计达20次以上的行为等,即可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行为等可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收到迫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行为等可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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