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站内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联合奖惩 >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实行信用管理 今起建立“红名单”“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12-04 | 来源: 信用中国 | 访问量: 37147

12月1日,《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记者从市气象部门最新了解到,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连续两年获得AAA级信用等级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将列入“红名单”。存在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其中,不良信用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行为信息、较重不良行为信息和严重不良行为信息。其中,严重不良行为包括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使用未取得防雷检测能力评价证书的人员进行防雷检测;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应排除而未排除防雷安全隐患,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伤5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等情形。

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AA 级(信用很好)、AA级(信用良好)、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差)五个等级。

据悉,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连续两年获AAA级信用等级,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列入“红名单”,有效期为1年;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有效期为2年。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