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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行业诚信准则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部署,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要求,推进期货行业诚信建设,优化行业诚信环境,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期货行业诚信准则》用于规范和指导期货公司的诚信自律具体工作。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现予发布。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附件1
期货行业诚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要求,推进期货行业诚信建设,优化行业诚信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的适用范围为全体期货经营机构和全体从业人员;凡上述范围的会员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准则的各项内容。
期货经营机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内部诚信机制,制订贯彻执行诚信准则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三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本准则的组织实施,各地方协会依据自身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第二章 期货经营机构诚信准则
第四条 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监管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诚信经营、诚信从业、诚信投资、诚信交易、诚信服务,自觉宣传和推动诚信文化,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自觉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不得以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宣传、承诺收益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客户,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等恶性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积极改进诚信自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对行业的信任度。
第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秉承诚信理念,积极参与扶贫助学、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 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协会、地方协会、交易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律规则,不得违规从事代客理财、非法集资、非法配资和让渡管理责任的通道业务或变相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树立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讲合同、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九条 营造尊重知识、诚信守法的良好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建立健全正版化软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检查及考核机制,促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第十条 关心爱护从业人员,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切实维护行业从业人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遵守职业道德,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期货从业人员诚信准则
第十二条 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第十三条 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规定要求,做好客户评估、分类、匹配工作,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第十五条 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第十七条 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不得为客户提供或介绍违规代客理财、非法集资、非法配资及与监管部门、协会倡导方向所背离的相关业务,不得欺诈客户。
第十九条 不得为客户提供、安装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软件、交易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
第四章 诚信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诚信准则的组织实施:
协会设立诚信准则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诚信经营投诉的核查、诚信准则实施的监督等有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违反诚信准则的处理:
(一) 违反诚信准则情节轻微的,提出批评、警告等自律措施;
(二) 一年内三次(含)以上违反诚信准则或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协会纪律处分相关程序进行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涉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关于《期货行业诚信准则》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部署,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要求,推进期货行业诚信建设,优化行业诚信环境,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期货行业诚信准则》(以下简称《诚信准则》)用于规范和指导期货公司的诚信自律具体工作。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诚信准则》是协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证监会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均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要求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证监会印发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诚信水平,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稳定发展。
《诚信准则》是期货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也是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诉求。期货行业属于金融服务业,是面向公众投资者服务的行业,更是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逐步完善,期货行业的诚信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行业诚信水平明显提升。但是,随着期货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各市场主体的不诚信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些失信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必然损害期货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损害行业形象。当前,我国期货市场正处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的关键时期,期货市场的发展客观上同样要求期货业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水平。
二、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内容,按照《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和《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一方面积极引导期货公司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在全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推动行业整体诚信建设;另一方面大力督促期货经营机构坚持客户利益至上,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切实履行行业责任、市场责任与社会责任,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为期货市场的创新发展夯实基础。
三、基本思路
加强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部署,紧扣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和自律监管的要求,以期货市场诚信法律制度和自律规则为依据,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以《诚信准则》为支撑,提高期货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市场诚信水平,通过《诚信准则》的不断深入实施,使诚实守信意识入脑入心,成为期货市场的基本行为规范。
期货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诚信准则》既是大力加强期货市场诚信建设,使市场监管有效、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期货市场诚信水平,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诚信准则》基本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期货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我诚信约束机制,《诚信准则》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联合处理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市场参与主体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市场诚信环境明显改善。
四、主要内容
《诚信准则》由总则、期货经营机构诚信自律准则、期货从业人员诚信自律准则、诚信自律准则的组织与实施、附则五章内容组成,共计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对期货经营机构的诚信自律要求
《诚信准则》从拥护党和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证监会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等多个角度对期货经营机构提出了要求。要求期货经营机构坚持“三公”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不通过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承诺收益、手续费恶性竞争等手段承揽业务;要求期货经营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号召期货经营机构关心员工,捐资扶贫助学,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对于近年来引发问题较多的诸如:从事代客理财、非法集资、非法配资和让渡管理责任的通道业务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
(二)明确了对从业人员的诚信自律要求
《诚信准则》从维护行业、机构声誉、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利益冲突等角度要求从业人员要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合规运转,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规定要求,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不得为客户提供或介绍代客理财、非法集资、非法配资等违法违规或与监管部门、协会倡导方向所背离的相关业务。
(三)明确了组织实施机构和违反准则的处理方式
《诚信准则》明确规定由协会设立诚信准则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诚信经营投诉的核查、诚信准则实施的监督等有关具体工作。
违反诚信准则的机构或个人,情节轻微的,提出批评、警告等自律措施。对一年内三次(含)以上违反诚信准则或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协会纪律处分相关程序进行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涉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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