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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交管办出台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行为

发布时间: 2019-02-02 | 来源: 信用中国 | 访问量: 34474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市交管办于近期出台《关于印发〈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建交管办〔2018〕43号),以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主体将不得参与建德市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

文件明确,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应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环节提供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小组)应当核实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列入失信黑名单主体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不良信用主体,限制参加建德市范围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根据该文件规定,在1月10日开标的新安江街道国信路明珠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中,杭州创珑建设有限公司因列入失信黑名单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这也是我市首例因失信黑名单被限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市信用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该文件的推行有利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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