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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教育“负面清单13条”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将被严惩

发布时间: 2019-03-28 | 来源: 信用中国 | 访问量: 36229

为规范哈市校内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哈尔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哈尔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超纲和提前教学、培训时间晚于 20 时 30 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考试挂钩、招生宣传借用 “ 名校 ”“ 名师 ” 概念、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都被列入 “ 负面清单 ”,校外培训机构出现 “ 负面清单 ” 所列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哈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 负面清单 ” 共有十三条,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安全、办学资质、教学内容,招生宣传、收费项目、聘用的教师资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 负面清单 ” 中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 “ 超纲教学 ”“ 提前教学 ”“ 强等概化应试 ” 等不良行为,其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等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结束时间晚于 20:30。

  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将外收学生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校内、网上对外公布,存在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招生简章中存在借用 “ 名校 ”“ 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行为;一次性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在职教师违规办学 ; 聘请无教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教师等行为。

  各区、县 ( 市 ) 教育局将以负面清单为依据,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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