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国内新闻
四部门: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企业减按15%所得税率征收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企业减按15%所得税率征收。
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公告》表示,第三方防治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一张上门需求“热力图”服务119万...
实时热点 崇仁路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实时热点 @毕业生,小心这几类求职陷阱!
实时热点 日赚万金“馅饼”背后,必然是个巨大...
实时热点 武汉工人有力量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深化国内贸...
实时热点 警惕!恶意文件窃取公民信息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夯实国内贸...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