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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服务 高效便民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深化改革见成效
近年以来,武汉市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秉持便民便企初心,不断创新、强化服务,大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得到群众、社会广泛认可。
一、各项改革成效显著
自2016年1月18日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以来,截至2019年4月25日,我市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390余万本。3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先后2次优化办理模式,6次打通“提速通道”,至2018年11月8日,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分类实现即时、1、2、3、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即办即结;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个人房屋买卖登记、异议登记、遗失补证、换证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个人新建商品房转移办证最快半小时办结,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个人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一般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内均可办结。2018年,全市共受理96万余件不动产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占受理总量90.79%。
今年,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再次提速,个人抵押登记在2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事项在4个工作日办结。今年6月底前,除批量登记外,将实现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1小时内办结,个人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具体改革举措
(一)制定规范“标准办”。制定了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结合实际,明确每个登记事项的申报资料、审核要点、审核层级、办理时限等,为全市各窗口提供办理标准。压缩层级,除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等7个登记事项为三个审核层级外,将98个登记事项压缩为二个审核层级,48个登记事项压缩为一个审核层级。2018年全市办理的登记事项中一、二级审核办理的占99.51%。
(二)集成服务“高效办”。武汉市打破部门界限,于2017年实现全市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三部门窗口物理整合。在此基础上,2018年再次深入推进三部门业务和信息深度整合,变物理集中为功能集成,重构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平台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群众办理房屋买卖登记,只需“取一次号,在一个窗口,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完毕,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一窗联办”后,房屋交易、税收、登记办证办理环节减少,资料减少。2018年6月在全市推开后至今,共办理此类业务近30万件。
(三)创新技术“自助办”。武汉市自主研发不动产自助查询和自助打证服务设备,在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区,实现登记信息和不动产权利证书“刷脸”全市通查和自助打印。推出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申请平台,提供业务办理预申请和预约服务,群众在预约时间到预约的不动产登记窗口正式进件,可优先办理。积极拓展不动产登记移动应用,开放“微信不动产定位”,提供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及证书查询和验证服务,方便群众在手机端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查询”。
(四)政银不见面“联手办”。今年4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下发《关于推行涉及银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19〕101号),利用“互联网+不动产+金融服务”的技术手段,通过打造政银智慧服务平台,面向在汉银行,全面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存量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工作。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工商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等4家试点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14家商业银行开通不动产登记互联共享网络专线,提供共享服务,发挥不动产+金融服务作用,实现银行“家里”录入,不动产登记机构预审通过后,现场面核资料、制证。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窗口的设立,进一步使企业和群众享受到“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今年我市将面向全市商业银行推广“不见面”服务。
(五)移动服务“贴近办”。打造“移动窗口”。自主研发移动登记系统,打破传统政务中心固定窗口限制,可迅速在企业或社区现场搭建起一个不动产登记移动窗口,把“不动产登记窗口”搬进企业和社区,实现现场受理登记申请。登记受理后,数据通过专网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后续交易、税收和登记业务审核。开通“绿色通道”,对75岁以上老人、病残人员等特殊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六)合并申请“一次办”。对于能够合并的事项合并办理。如“期转现”,自动提取登簿。银行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申请人可一并提交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不需要与银行一起重复提交抵押登记相关资料,登记部门经系统核实后,直接提取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信息,将抵押预告登记同步登簿转为抵押权首次登记,银行通过查询系统可自助获取抵押权登记信息,极大方便了银行和群众。
(七)自动更新“不用办”。改革不动产登记抵押信息提示方式,为群众提供抵押信息多种查询方式和渠道,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再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文字注记抵押限制信息,群众可通过证书二维码、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随时查询获取该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信息现势情况。通过这一改革实现抵押注销“不用办”。群众在银行还清贷款时,将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自动注销抵押登记,群众不需要再到窗口办理。同时,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机构也不再收取《不动产权证书》,减少了收件资料,极大方便了企业、群众。
(八)数据共享“方便办”。实现了市公安局的身份户籍和家庭成员、市卫计委的死亡信息(死亡证明)、新生儿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市工商局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市地税局的定税信息、省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等信息的互通接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实时调取核验,群众办证无需再提供相应复印件。目前,共调用公安户籍信息79万余次,出生证明、死亡证明9千余次,工商营业执照2.5万余次,身份信息27万余次,省、市婚姻登记信息135万余次。对于凡能通过政务系统提取或与申报材料出具部门数据共享获取的资料,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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