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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全月办理”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改革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异动期办理制度的通知(试行)》,从2019年8月1日起,打破现有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只能在每月1日至22日“异动期”内办理的限制,推行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全月办理”,将群众呼声大、办理频次高、业务数量多的74项社会保险常见公共业务纳入“全月办理”。
通过此举,我市打破数年运行常规,改革社保经办业务的痛点问题,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的基础上,逐步优化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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