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站内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国内新闻

失信人员冒用他人身份乘车

发布时间: 2019-11-13 | 来源: 信用中国 | 访问量: 17919

10日,持自己的身份证不能乘坐飞机、火车卧铺等进行高档消费的失信人员吴某,冒用他人身份购买火车票欲出岛时,被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0日中午,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检票验证口查获一名人、票、证不符的男子,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该男子吴某,42岁,福建人,被查获时持有刘某的身份证以及使用该身份证购买的K458次海口往湛江西的火车票。在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吴某先后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从三亚到海口东站及海口东站到海口站的车票,随后却冒用了刘某的车票购买了出岛火车票。最初,吴某坚称刘某是自己朋友,属于借用其身份证购票,而采取这一行为的原因是由于有急事要赶回家,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票乘车存在时间冲突,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却发现吴某今年以来存在其他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

  经过民警反复调查,这才发现,此前,吴某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筹钱经商,随后经商失败开始拖欠债务,最终被债权方告上法院,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因此无法购买机票和卧铺车票等高档消费。而被其冒用身份的刘某也并非吴某的朋友,而是捡来的身份证。民警确认吴某构成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一旦被列为失信人员,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更不要在被列为失信人员后为图方便采取其他违法行为,错上加错。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