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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被称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6月24日,武汉市正式启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现场,省市医保部门、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定点药店搭建了展台,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医保方面的疑问,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率。这次的集中宣传月将通过广泛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畅通我市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渠道,明确举报奖励办法、曝光骗保典型案件,发动一场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落实年,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初始年,也是检验各级监管能力的评估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长效监管机制”,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长效监管要完善监管体系,提高行政监管能力;要探索推行智能监控,提升监管实效;要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要建设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促进行业自律。“作为医疗资源大市,武汉做好医保基金监管责任重大,要用更强力、更严格的措施,把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抓扎实抓深入,持续捍卫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要继续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按照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加强组织动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6392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承诺
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伪造身份骗保、医院以虚假住院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药店与非协议医院串通,将医保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近年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时有发生,欺诈骗保手段形式多样。
“坚决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6月24日起,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陆续签署《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在各单位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签订、张贴承诺书,借助群众的力量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增强各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时刻拧紧防范欺诈骗保‘安全阀’,切实创造营造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环境。”
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杜绝欺诈骗保现象,自觉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积极配合医保监督执法和经办管理,做知法、守法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吴绍棠认为,医保基金监管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医疗机构应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所有的医生、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在门诊显著位置张贴宣传风险防范,不仅医务人员要知道,病人、家属也要知道。据了解,目前,我市许多医疗机构的各科室都设了医保专管员,以加强各科室自查自纠。
吴绍棠说,应强化医院文化建设,让医务人员有自律意识,自觉抵制骗保行为。不只院长、医保办,医务人员也要不断学习,重新认识协议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协议内容进一步梳理医疗行为。同时,应该加强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医保的总额、门诊、住院、结构进行分析。为进一步方便临床医生诊疗,我市相关医疗机构将诊疗与医保结算进行关联。在审核方面,进行内部细化管理,每一个人都去包科室、包培训、包审核、包拒付,年底进行考核。要建立激励机制,每年会给予评判评分,并据此奖励。
我市医保定点武汉科海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剑表示,通过本次主题宣传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将此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上海医药集团在湖北的医药连锁企业,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做好医保监管,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当前医保管理的头等大事。强化法制思维,树立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我市公布各区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底,武汉市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针对20种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即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医保基金是所有参保人的互助共济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尽管在目前的高压态势下,欺诈骗保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当前医保服务点多、面广,欺诈骗保现象仍有发生,且有很强的隐蔽性,基金监管环境也相当复杂。”我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建议,打击欺诈骗保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
《实施细则》规定,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对于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的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按照查实金额的2%奖励;其中,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至3%。每起案件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而对于骗保行为,《实施细则》也给予了明确,主要包括: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涉及参保人员以及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4类20项欺诈骗保行为。其中,挂名住院、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等行为赫然在列。
出台《实施细则》,对举报骗保行为的机构或人员的奖励措施,能有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业内专家张斌表示:“依靠举报者,尤其是问题机构内部举报者,将得到更多线索,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将更有效。”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从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部门沟通协调、促进社会参与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快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在完善市、区医保监管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开辟微信、信箱等举报渠道,鼓励、方便群众和社会各方举报各种欺诈骗保行为,落实国家和省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关心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我市将建立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制度
当好人民群众的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员,维护武汉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治理现代化,武汉市将建立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制度。本次宣传月期间,我市将通过直接聘用和公开选聘的方式,聘请武汉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据介绍,我市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旨在通过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保服务管理,维护参保人权益。我市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拥有对医疗保障行风建设的监督权、对医疗保障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表达权等权利。
“旨在最大范围和最大深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当好人民群众的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使医保监管更具广泛性、精准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规范医保基金的运行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据悉,我市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聘用方式分为公开选聘和直接聘用两种。定向选聘主要由市人大、政协、纪委、工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推荐;同时,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医保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医保部门根据聘用条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选聘。确定聘用人员统一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
我市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应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和法规,身体力行,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遵守执行;听取武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执行、基金管理等情况汇报,主动收集“民意”,及时将身边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根据我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邀请,参与我市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同时,我市将根据报名条件,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等系列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人选范围。还将组织社会监督员学习掌握医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协议管理规定以及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以便于社会监督员正常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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