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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室变两室?交房后女子发现卧室没了!
8月10日据闪电新闻消息,2017年10月份,刘女士与家人一起去山东青岛市即墨区岭海香澜郡瑜院售楼处看房,由于房子还没动工,置业顾问就带他们看了各个房型的宣传册。综合考虑自家人口和经济情况后,刘女士选定了一套小高层三室两厅的房子,并很快交了定金。
“2019年12月15日,到了该交房时,开发商却没有交,我们就到小区去看看。到那里发现小书房只有95厘米宽,这个时候才开始留意网上的备案信息,发现这套房子是2室2厅1卫,少了一个书房。”刘女士说,这间书房可以当做卧室用,相当于少了一间卧室。
此时,又有许多业主发现了房子的问题,随后,他们共同找到了岭海香澜郡瑜院的开发商。然而,开发商的回答让刘女士彻底“死了心”:“当时一共三十多个户型,有五个户型出现错误。”开发商表示,出现错误的户型其中就包括刘女士购买的那套,之所以会出错是因为盖房子太着急,把图纸弄错了。
“我这个房子给我改了户型不适合我居住,你又不能给我调换,那怎么解决?只有赔偿,房企说了,不可能赔的。”刘女士告诉记者。
延伸阅读: 买两套公寓只有一扇门?开发商拖延退款称“钱要用在刀刃上”
王先生两年前在西安顺泽自在城买了两套相邻公寓,但开发商迟迟未交付。他今年4月去看房时才发现,两套公寓竟被打通,只有一个门和一个卫生间,当即提出退房。按合同约定,18个工作日需退还所有房款和违约金利息,但开发商只愿到10月才退还房款。开发商表示,两套公寓就是这样设计,当时销售或没说清楚。现在手头没钱,钱得用在刀刃上,不接受可起诉。目前,双方仍在协商。
男子在南宁买了套商品房,却被装成样板房供参观
南宁市民陈先生在那洪大道汇东星城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尚未交付。2019年11月,陈先生发现开发商把这套房装修成样板房供人参观,他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陈先生说,去年4月,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
“2019年11月,开发商把该房做成样板间,并对外开放参观。”陈先生说,合同中并未约定该房用于做样板间供售楼部接待客户参观使用,开发商这样做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5月24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陈先生所购房屋的确被装成了样板房,房间内多处贴有“非交付标准”字样。
陈先生说,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开发商同意对他给予“赔偿”, 包括样板房里的室内空调、背景墙、明装射灯等共计8.5万元 ,但协议至今没有签字。
“由开发商拟定的这份协议说,我同意‘无偿’ 让他改成样板房,价值8.5万元的‘赔偿’也说成‘赠送’ 。”陈先生担心签订协议后,开发商不履行协议的内容。
5月25日,开发商销售部谢经理告诉记者,虽然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房屋还不属于购房者 。经沟通协调,开发商同意将样板房里能送的都送给陈先生。至于陈先生的顾虑,对方表示这种担心不必要,开发商不会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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