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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医美概念忽悠消费者
“能祛痘、消痘印、收毛孔、修复敏感肌……”——据《人民日报海外版》8月24日报道,一段时间以来,被一些商家称为“拯救皮肤神器”的“械字号面膜”“医美面膜”等颇受追捧。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所谓“医美面膜”实为医用敷料,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产品不能以“面膜”为名称,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
把医用敷料美化成“医美面膜”,其实是为了让消费者一看到相关关键词就想到其产品的治疗效果。加之一些商家的蛊惑宣传,“面膜我现在只用医美的!”“我要把其他面膜的钱省下来全买医美面膜!”……的确可能让不少消费者迷失方向。
虽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类产品生产、销售早已有所限制,但“医美面膜”并未销声匿迹,有的电商平台商家月销量高达几十万单,搜索“医美面膜”时仍有上千个产品链接。
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在国家法规层面不存在“药妆品”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既然违法,就不能沦为失管之地。
同时,国家药监局要求,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可见,“医美面膜”若成分不明或不科学,或者在使用中不当,很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伤害。
按照《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医用敷料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有鉴于此,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行动起来,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加大依法惩治力度,让相关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应认识到,面膜只是皮肤的“零食”而非“正餐”,出现皮肤问题时应及时治疗。同时,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审慎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产品,如果因使用相关产品导致皮肤问题,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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