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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侵财犯罪侦查中队破获“5.31”特大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 2020-11-04 | 来源: 社会福州 | 访问量: 39636

6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警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中队根据掌握的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布控,在晋安岳峰村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破获“5.31”特大诈骗案件。

5月31日,仓山公安分局侵财犯罪侦查中队接到受害人林某某报案称,其所在的盖山某某运输公司在浙江的客户被人以他的名义诈骗走化纤材料394件,总价值近18万元。接报后,中队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大队汇报,仓山分局刑警大队翁其泉、陈威两位大队领导针对该案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认为嫌疑人对受害人的情况较熟,倾向于与受害人会熟的人参与作案。

6月2日,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货车车牌号闽A18xxx以及留下的联系电话进行细致的排查,发现闽A18xxx真实车主并未在5月26日到过浙江运货,且通讯也停使用了,该案的唯一线索经深查后又被无情排除了,案件一度陷入无头绪的状态。

6月14日,中队派出的三组人员对福州某某物流公司进行访问,后发现一个司机叫林某(男,闽候南通人)有嫌疑,其在5月底有租车外出。针对这一情况,盖山中队在全市又展开了排查工作。6月16日中午11时,嫌疑人林某在晋安区岳峰村被民警抓获。经审查,嫌疑人林某供认了5月26日独自驾驶一货车并制作一套假车牌(闽A18xxx)、假驾驶证、假行车证,用事先购买的一部临时通讯工具骗取林某某信任后,将394件化纤材料骗走后变卖,从中牟利8万余元的全部事实过程。

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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