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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无人赡养 求助法援子女分担

发布时间: 2020-11-11 | 来源: 法治日报 | 访问量: 18625

近百岁的老人周某某膝下有5个子女,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她的5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产生分歧,大家互相推诿,最后对簿公堂。

周某某家住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铁桥村,现年99岁,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周某某年老多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周某某与陈某良婚后共育有陈某福、陈某伟等5个子女,丈夫陈某良早年去世后,周某某便随儿子陈某伟一起生活。现陈某伟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独自赡养周某某,兄妹5人因为母亲养老问题多次发生争吵。

2020年6月,铁桥村村民委员会组织5子女进行调解未果,老人还一度被送进了老危房居住。老危房旁边便是陈某福新建的房屋,但陈某福已外出务工,其家人拒绝老人进入新房居住。大观镇政府曾组织大观派出所、大观法庭、铁桥村村委进入现场进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周某某在法援律师帮助下向南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5子女承担自己生活费、护理费及房屋租赁费。

诉讼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周仁敏多次耐心劝导,开庭前陈某福主动将周某某接回新房居住,周某某当庭撤回要求5子女支付房屋租赁费的诉讼请求。尽管5子女就对赡养费标准及管理使用、周某某何处居住、如何照料等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均表示愿意好好赡养老人。

最终,南川法院判决原告周某某随被告陈某伟居住,由陈某伟照顾其生活;5子女自2020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各给付原告周某某生活费200元;原告周某某的医疗费扣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后,由5子女各自承担五分之一。作出判决后,承办法官对5子女进行了释法明理,大家均表示将按照法院判决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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