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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担当 金融助力我省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 2020-11-13 | 来源: 长江日报 | 访问量: 31753

       长江日报讯(记者龚劼 通讯员黄小迪 王艳梅)“太感谢税务部门了,为我们送来了信用‘及时雨’。通过纳税信用修复,让我们企业顺利参评了武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还在银行贷到了款!”在得知纳税信用复评结果后,助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李红润感激地说。

       为激励纳税人主动完善自身信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于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信用修复是该公告施行后黄陂区税务局首例信用级别修复案例,为复工复产中的企业增添了发展后劲。

       助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家提供农机作业、农机配件、农机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民营企业。2018年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没有及时进行银行账户报备和纳税申报,在2019年纳税信用评级时,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按照原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后,第二年直接维持D级评定。今年,企业申报武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却被告知纳税信用等级不达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前景。

       了解到企业的情况后,黄陂区税务局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确认该企业符合公告第三条“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并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给纳税人,请纳税人耐心等待合规调整。

       11月初,通过金税系统后台对该企业纳税人信用评价指标进行合规调整后,该纳税人信用等级重新评定为C级,离B级评定仅差2分,而申报武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最低需要纳税信用等级达到B级。

       李红润得知后心急如焚,“错过这次机会,至少又要等上一年。” 黄陂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在研究纳税人具体情况后,确认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第一条“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1月12日,李红润主动到税务机关补充报送了银行账号的备案登记,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作出守信承诺,经黄陂区税务局审核后,信用修复加分2.2分,信用等级修复为B级。

     “这次的信用修复很及时,有了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支持,企业可以扩大规模,涉足农产品初级加工,延伸产业链条。由于我们不懂财务,导致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到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新规的及时出台和纳税信用修复给了我们企业补救的机会,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让企业不再失信。”李红润表示。

     “随着国家纳税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作用愈加明显,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纳税信用修复,让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人有了弥补的机会,能有效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同时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添了助力。”黄陂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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