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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假将纳入信用记录,教育部已发文件,多所高校采取行动

发布时间: 2020-11-19 | 来源: 新华网 | 访问量: 17101

据新华社北京报道,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通报要求:各高校要立即采取行动,全面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过程规范性, 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现在已有多所高校发布相关通知,开始进行排查工作。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发布《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发布《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关于开展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发布《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大学

河北大学发布《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旨在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后者明确提出,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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