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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近日,我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提供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市直各采购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应采用线上领取、现场领取、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提供政府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政府采购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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