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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近两成常住人口注册志愿者
长江日报讯(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朱华)2月2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对各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数、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情况”进行通报。截至2021年1月31日,全市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为198.4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17.70%,较去年同期增长34.63万人,增幅2.66%。
全市各区(功能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排序依次是:新洲区、东西湖区、汉阳区、江夏区、硚口区、武昌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黄陂区、东湖高新区、江岸区、洪山区、江汉区、青山区(化工区)、蔡甸区、东湖风景区。排名前三的新洲区、东西湖区、汉阳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分别为19.87%、19.59%、18.92%。
各区(功能区)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总人数比例排序依次是:汉阳区、武昌区、新洲区、硚口区、江岸区、江汉区、江夏区、洪山区、东西湖区、青山区(化工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黄陂区、蔡甸区。排名前三的汉阳区、武昌区、新洲区,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总人数比例分别为69.95%、61.30%、59.32%。
据悉,为确保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民政部日前发布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办法实行后志愿服务记录将更加规范。该办法已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可以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主体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志愿服务组织。第二类是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要坚持谁组织谁记录,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
《办法》规定,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无偿、及时的原则。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和评价情况等。通过不同形式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将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实现汇集,形成更加完整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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