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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8-13 | 来源: 武汉市信用办 | 访问量: 193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经信局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1〕138号),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纾解中小企业发展困难,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条举措,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实行评审优惠;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等规模条件及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四项优化,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采活动便利度

搭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运用电子化信息手段植入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通过实行采购意向公开、规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实施“承诺+声明函”制度合理简化证明材料等一系列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措施,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采活动便利度,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权、知情权、获益权。

四个办法,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和交易成本

鼓励采购人采用电子化形式开展采购活动,进一步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继续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制度,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支持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建立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效率;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缓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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