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站内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诚信万里行 >新闻焦点

【诚信建设万里行】激励诚信正向激励机制 江汉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发布时间: 2022-09-30 | 来源: 湖北日报 | 访问量: 10330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袁毅然、唐锐、黄洋)5月18日上午,在江汉区一块2000平方米的空地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正在执行土地交接仪式。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诚信执行判决的企业“背书”,这是该院首次向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武汉A集团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双方自2015年至2021年因租赁合同效力及租金问题,多次产生纠纷,矛盾一度十分尖锐。2021年,江汉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B公司向A集团支付租金、占用费等400余万元,将案涉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2022年初,A集团向江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汉区法院在了解案情后,委派律师调解中心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多次沟通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愿意作出让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期限,B公司已自动履行租金标的,并承诺按期交接土地。5月18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顺利进行了土地交接,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为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引导社会诚信风尚,在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消除对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不良影响,我院特向贵单位出具本证明。”《自动履行证明书》这样表述。

被执行人表示,这份证明书是对主动诚信履行义务当事人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帮助修复受损信用,方便后续业务发展。

江汉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健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案件当事人“早履行、早安心”,为企业发展筑牢信用基础,用法治力量引领诚信风尚。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