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广东江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即将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有十八条。明确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定义:它是申请人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经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书面承诺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决定,且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的一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
文章搜索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夯实专项信...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畅通专项信...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质量融资增信定...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扎实推进质...
实时热点 热门城市排第六 武汉魅力从何而来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如何夯实信用信...
实时热点 【信用知识百问百答】加快推进能源行...
实时热点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2025年第...
实时热点 马旭获评道德模范,坚守初心使命,无...
实时热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信贷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