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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经验获最高检肯定
长江日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武检宣)“沉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的经验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在“同在一片蓝天下”公益诉讼访谈节目中表示,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把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损害修复作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推动多部门联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武汉的国家级湿地公园数量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这些湿地发挥着蓄水调洪、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及固碳等重要生态价值和社会作用。
湿地保护涉及公众利益,属于公益诉讼管辖范围。据介绍,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湿地生态保护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办理了武湖湿地筑坝养鱼、九峰支渠水质污染等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建立符合地区特点的检察工作机制,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稳步前进。
湖北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以下简称“沉湖湿地”)保护的公益诉讼办案故事,展现了武汉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被告人高某和卢某在沉湖湿地用拌有毒药的谷子捕野生鸟类,造成大量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及国家“三有”野生鸟类死亡,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为确定损失数据和对沉湖湿地的后续生态影响,多次与物价部门沟通,并征求专家意见,及时固定和完善了公益诉讼环节所需证据。蔡甸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连带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12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去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主会场举行,沉湖湿地作为参观现场之一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其间,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林长制办公室举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暨“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启动仪式,进一步明确了在全区建立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助力破解林业、湿地生态资源保护治理难题。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还开展公益志愿者招募动员,邀请各行各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成为志愿者,组建公益诉讼“智囊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2日,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江日报联合举办的“同在一片蓝天下”公益诉讼访谈节目正式上线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聚焦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途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首期访谈节目以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为主题,嘉宾围绕公益诉讼的管辖范围、办案故事、参与社会治理等问题各抒己见,并和广大网友在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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