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站内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行业信用 >政府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和《信用修复证明书》

发布时间: 2024-08-20 | 来源: 市信用办 | 访问量: 23726

“我们连锁企业最怕出现影响企业信用的情况,感谢法院站在企业的角度,帮助我们消除影响。”被执行企业在收到《信用修复证明书》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近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受理的一起小标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企业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和《信用修复证明书》,助力企业信用修复、重新出发,这是江岸区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

据了解,王某因产品责任纠纷将某大型连锁超市一家分店诉至法院,经审理,判令该超市分店向王某支付赔偿金三千余元。后该分店并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因该连锁超市内部管理的特殊性,分店结算账户全部由总店接管,分店账面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无履行能力。

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若处理不当,会对该企业经营尤其是其声誉产生不良影响。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联系连锁超市总店工作人员,向其释明,该分店作为总店的分支机构,若无法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总店为被执行人,这样一来,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会增加企业诉累,甚至带来其他不利影响。

“如何保护好企业信用,重要的是在前端做好风险防控,这才是更负责任的做法。”经过执行法官充分释法析理,总店表示会马上跟进处理,并在次日即足额清偿了欠款。

案件执结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被执行分店释法回访,通过电子送达向被执行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和《信用修复证明书》,并同步告知总店负责人员,让企业“安心”、轻装快跑。

下一步,江岸区法院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信用激励为抓手推动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及时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优质高效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

©版权所有:信用武汉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   网页纠错

主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武汉征信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鄂ICP备19014536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3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