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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康县:司法调解“加速度” 护航企业“暖环境”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一起涉企借款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涉企纠纷“三优先”工作机制,跑出司法助企“加速度”。
案情回顾:2019年1月11日,杨某1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按月结息;其配偶杨某2作为保证人与该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杨某1仅归还了部分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迟迟未清偿。该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康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杨某1、杨某2送达应诉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在确认二人对起诉金额无异议后,法官随即征询其处理意见。由于杨某1身在外地、短期内无法返回参加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托微信线上渠道组织调解。调解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借款人讲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和逾期不履行可能产生的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债权人结合对方实际履行能力合理调整预期。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协议达成当日,办案团队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完成送达。
该案于10月10日立案、10月21日结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1天。案件的快速化解,是康县人民法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优先”机制的生动实践——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压缩办案周期,加快企业合法权益兑现进度,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下一步,康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畅通涉企纠纷化解“绿色通道”,以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官提醒:借贷有约,担保有责。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即应依约全面履行。对借款人而言,逾期还款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违约责任,还可能因涉诉影响自身信用;对保证人而言,在《保证合同》上签字,即意味着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务必审慎签字、量力担保。对信贷企业等市场主体而言,应及时主张权利、妥善留存借款凭证,并规范约定借款利率、还款期限、保证期间等核心条款,避免因约定不明增加维权成本。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省时省力,也有利于维系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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